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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对象:从全市范围内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的创业载体、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优质初创企业和自主创业个体工商户中择优评选。
政策依据:
1.《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五年(2015—2019)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娄政办发〔2015〕31号);
2.《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娄底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娄人社发〔2016〕68号)。
评选项目与奖励标准:
1.每两年择优评选2个左右市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含示范园区、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中小企业示范基地、示范众创空间等,下同)、1个市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县市区。根据示范基地和示范县市区的工作成效,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
2.每年择优评选10个左右市级示范乡镇(街道)、20个左右市级示范社区(村),根据示范典型推进创新创业工作力度和工作成效,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
3.每年择优评选10家左右市级优质初创企业、30个左右市级自主创业就业个体工商户,根据示范典型的规模、社会与经济效益、科技含量、带动就业工作成效,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
评选条件:
(一)示范基地评选条件
1.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管理服务人员。
2.建筑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有相应的道路、供电、供水、消防、通讯、网络等完善的基础配套设施。
3.现有入驻企业不少于35家,带动就业人数不少于800人(同等条件下,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比例较高的基地可优先评选);对入驻的自主创业者给予适当的租金减免。
4.基地基本条件好,基地功能建设、基地内部管理与创新等制度健全(具体考评指标在每年度的申报评选通知中另行制定)。
(二)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街道)评选条件
1.党委、政府出台了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突出就业优先战略,建立了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
2.积极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活动,创新创业氛围浓厚,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城镇登记失业率或调查失业率处于全市控制线以下,整体就业形势稳定。
3.上级下达的年度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带动城乡就业成效显著。
4.因创新创业引领拉动,涌现了一些新产业、新业态和突出的工作亮点。
5.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地方财政配套到位,各项扶持政策措施全面落实,社会评价反响好。
(三)示范社区(村)评选条件
1.出台了切实可行的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具体工作规划,创新创业各项数据清楚,积极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活动,创业就业氛围浓厚。
2.上级下达的年度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带动城乡就业成效显著。
3.近两年各项创新创业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涌现了一批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的示范典型和突出工作亮点。
(四)优质初创企业、自主创业个体工商户评选条件
1.在娄底市登记注册,创业处于起步阶段,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以及其他国家政策不予鼓励的产业外),具有发展潜力的各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2.创业时间在1年以上、5年以内。
3.具有突出的创业事迹或经历;合法正常经营,社会经济效益良好,无知识产权或其他经济、法律纠纷。
4.初创企业每年平均带动城乡就业20人以上;个体工商户每年平均带动城乡就业3人以上;同等条件下,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比例较高或生产经营项目科技含量高的可优先评选。
评选程序:
(一)发布通知
在全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评选奖励工作结束后,从2016年起,每年下半年(具体时间根据省级示范典型评选奖励工作的时间确定)由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或市人社局网站发布市级示范典型申报评选工作通知。
(二)公开申报
按照自主申报的原则,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根据管理权限逐级向所在乡镇(街道)、县市区人社局填报申报材料(具体申报材料在每年度的申报评选通知中另行规定)。
(三)择优推荐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联合初审,严格按照规定的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摸清实情、据实评价、择优推荐。
(四)量化评选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等市直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联合评审,通过实地考察、核实对比、量化打分、择优评选确定拟奖励对象。
(五)网上公示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或市人社局网站将拟奖励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认最终奖励对象。
(六)发文奖励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公布奖励对象,对入选的示范基地、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街道)、示范社区(村)、优质初创企业和自主创业就业个体工商户,分别授予“娄底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娄底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县市区”、“娄底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乡镇(街道)”、“娄底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社区(村)”、“娄底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优质初创企业”、“娄底市自主创业就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颁发奖励资金。
评选时间:每年下半年,具体时间以市、县市区人社局网站发布的通知为准。
咨询电话:
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0738—8262071
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 0738—8513251
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 0738—8990080
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 0738—4439561
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 0738—6838719
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 0738—3221822
娄底市人社局分局 0738—8650680
责任编辑:梁瑞民